(2014年5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未来五年建筑业深化改革发展的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建筑科技创新能力和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刚才,9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与大家交流研讨。

  一、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筑业是我国推行改革最早的行业之一,30多年的改革发展,建筑业已逐步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解决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支柱地位日益凸显。通过改革,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逐步形成并完善,建筑业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同时,建筑业积极推广“鲁布革”经验,全面实行项目法施工制度,项目施工管理能力和效率大幅提高。通过这些改革,行业和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规模30年来不断创出新高,建筑业总产值于2011年突破10万亿元。2013年达到近16万亿元,近年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6%以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建筑业快速发展,还拉动了钢铁、水泥、机械设备制造等50多个关联行业的发展,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造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通过改革,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协调发展,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和改革发展中做大、做强、做专,成为工程建造能力过硬、竞争力疆的龙头企业。中建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中冶集团5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排名中,我国内地有55家企业上榜。同时,建筑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断取得进展.许多建筑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促进了工程技术水平提高。近年来,以奥运工程和世博工程为代表的重大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代表的民生工程顺利建成,工程建设成就举世瞩目。仅2013年,全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达113亿平方米,竣工面积39亿平方米,有26个城市的73条、1900多公里轨道交通线路同时在建。

  (三)产业队伍发展壮大,就业贡献持续提升。通过改革,工程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建筑行业注册执业人员达190多万人,成为工程建设的骨干力量。建筑劳务企业和劳务输出基地得到发展,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逐步改善。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建筑业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从业人员收入稳步增加。2013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500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近6%,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近368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0%左右,建筑业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3.7万元,十年来年均增长12.6%,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巨大贾献。

  (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改革,逐步建立了以“一法三条例”为基础的法规制度体系,制订了2400多项工程建设标准和600多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实现质量安全监管有法可依;建立了企业自控、监理监督、业主验收、政府监管、社会评价的质量安全体系,着力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建立了覆盖全国所有县(市)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限额以上工程实施监督,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成效明显;建筑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2013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4年分别下降了53.9%和49.1%。

  同志们,建筑业的发展成绩来之不易,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职工共同努力、真抓实干,全行业深化改革、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通过调研,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我们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第一,全面推进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第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两个转变。第三,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申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多年来,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在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建筑业发展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方式仍然带有计划经济色彩,重审批轻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缓慢、企业资质审批改革相对滞后、招投标制度不完善、建筑市场存在地方保护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业发展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须坚持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推进建筑业改革。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淡化事前审批,减少和限制政府对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主体自主权的不合理干预,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努力构建权力公开、机会均等、规则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中央要求,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当前建筑业仍是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相对落后,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发展缓慢,建筑技术工人严重匮乏,这些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2020年)》作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对建筑业在建设质量、绿色环保、资源集约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坚持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摊进建筑业改革。加快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生产方式从粗放生产向精细管理转变,实现从业人员从松散队伍向有组织产业工人转变,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建筑业发展模式。

  (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是建筑业发展的底线,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职责。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要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指出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一定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对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当前,我国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仍普遍存在,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建筑业发展方式滞后,企业生产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因此,必须坚持以创新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为导向推进建筑业改革。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和管理,完善市场和现场联动机制,坚决打击触及工程质量安全这条红线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筑业改革发展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若干问题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建筑业发展既面对挑战,也迎来机遇,问题解决好了,行业发展就能再上新台阶。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行业发展规律,抓住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促进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这次会上还要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下面,我就几个重点问题谈些想法:

  (一)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问题

  消除地方壁垒、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的迫切需要,更是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此,我讲两点:

  一是坚决消除市场壁垒。针对企业、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封锁问题,去年3月份,部里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相关要求。9月份又下发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从各地自查的情况看,2013年1月至9月,全国跨省备案的工程建设企业40859个,有14个省市的18个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总的来看,对于建立统一市场方面,大部分地方是积极的,如四川省按照部里的规定,对以前颁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重新制定了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入川备案进行了简化。但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存在着观望态度,没有进行整改。我希望各地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对本省市发现问趣的地区重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坚决废除各种不合理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各类保证金要坚决取缔,切实从制度层面上消除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今后,部里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还存在层层搞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强制设立子公司等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还要全国通报。

  二是规范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除地方壁垒并不是说对跨省承揽业务的企业不要备案管理,关键是要规范备案行为,简化备案手续,不能搞层层审批备案,要将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备案信息等内容向社会公开,限时办结,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办理。初步的想法,跨省承揽业务可实施一次性备案,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以后,及时通报全省,省内地市、县一律不得再次备案。这方面,有的地方的做法不错,如北京、河北等地实行了网上办理备案,天津、广西等地实现了即时办结。

  此外,消除地方壁垒也不是说就要弱化监管,我希望各地要转变管理观念,将工作重心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淡化前置管理,重视事中和事后监管”,宽进严管。部里正在组织研究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标准。希望各地今后要加强市场和现场监管联动,尤其是地、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如现场是否配备了与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按合同约定派驻了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为中标企业本单位人员等。一旦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资格、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关于提高建筑设计水平问题

  建筑是历史与文化传承和展示的重要载体,体现城市的形象和特色。目前国内建筑创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建筑造型片面追求“奇特异”,不考虑使用功能、经济成本和社会环境效益,不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融合;另一方面是许多设计企业放弃了创作创新的责任,一味追求市场份额,建筑设计照搬照抄,搞“山寨建筑”,缺乏地域人文特色,造成千城一面,建筑设计缺少精品,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先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建设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在融入现代元素的同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是一件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认为,当前应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树立设计企业创新主体意识,提倡精品设计。设计企业要积极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强设计理念创新,注重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和特色。要大力提倡精品意识,努力使建设成果成为文化资源。要系统挖掘地方建筑文化特质,梳理有地域犄色的建筑符号和建筑材料,创造性地运用到建筑设计中。要注重建筑设计与地域文化的协调,通过建筑空间布局、造型样式、材质色彩等,恰当地表达地域文化内涵。要注重技术发展与地域社会经济状况的匹配,因地制宜地推广安全集约、生态环保的先进技术,让群众居住和生活更舒适。

  二是加强建筑设计创新人才的培养。建筑有很强的艺术性,建筑设计人员必须深入学习研究国内外相关的创作理念,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要引导设计企业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加强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着力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充分发挥设计大师等领军力量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注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机制,通过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热情。

  三是优化建筑设计市场环境。建筑创作离不开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建筑设计市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设计招投标制度,推动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的完善:完善设计取费制度,鼓励和推行优质优价;制定合理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杜绝任意压缩设计工期现象;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创新、创意和设计激励机制。我们要通过政策约束业主,充分尊重设计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尊重设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素养,避免在设计周期、技术方案选择方面的不合理干预,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建筑创作环境。

  四是积极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决策和后评估制度。这些年我国建筑创作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一套科学、可操作的决策与后评估机制,所以应该认真研究完善。第一,建立设计方案的专家辅助决策和公众参与机制。评审中重视方案的文化创意内涵,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尊重公众意见,减少行政干预。第二,各地可试行评审信息公开。将专家信息、投票情况、评审结论、公众反馈意见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探索大型公共建筑后评估机制。在使用阶段对建筑的功能、造价、综合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其他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关于工程招投标改革问题

  工程招投标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招标范围过大、招标人自主决策权受限制、企业低价抢标无序竞争、业主行为不规范等。我认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改革首先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目前,限额以上所有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都需要进行招标,但是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大多通过“内部程序”在招投标前确定了承包人,然后再从形式上履行相关程序,完成评标、定标等活动。这类走过场招标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对招投标制度的客观评价,既浪费了行政资源,又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还延误了项目建设进度。因此,我们要针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现行的招投标方式,赋予非国有投资业主招标自主决策权,允许其自主选择是吾进行招标发包,自主选择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项目业主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方面,江苏、湖北、贵州、重庆、深圳等省市已经先行先试,业主和企业反映良好。

  同志们,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放开后,并不等于我们对这类项目的建设监管放开不管了,而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变化了。首先要对业主报送备案的承包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其次要核查业主是否依法履行了建设程序,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第三,要对施工过程中业主的合同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核查其是否有任意改变合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通过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二是强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我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上,重点加强五个环节的监管:首先是资格审查环节的监督,要严格审查招标公告资质条件,严禁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条件,以及各种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其次是加快推行电子招投标,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第三是加强招投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进行评定,每年进行淘汰清理。第四是探索评标方法的改革。在这方面,深圳市实行“定性评审、评标公开、评定分离”的招投标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往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起决走性作用,突出了业主定标权。第五是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标后监督检查,加强联合执法,逐步形成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机制。

  三是引导企业有序竞争。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企业元争比较激烈,不同等级的企业在同一层次市场上无序元争,部分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恶意压低投标报价,引发了弄虚作假、转包挂靠,甚至偷工减料、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既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更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我看,当前可以采取两条措施来引导企业有序竞争。第一,发挥诚信和担保等市场机制的作用,遏制低价抢标行为。对于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要让这类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加大违约失信的经济成本。第二,限定不同资质等级企业的承包范围。我们的想法是规定几个合理市场竞争区间,让大企业做大工程,中企业做中等工程,小企业做小工程,如特级总承包企业一个市场区间,一级总承包企业一个市场区间,二、三级总承包企业一个市场区间,这样可以引导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参与不同层次的市场竞争,减少过度竞争,减少市场混乱,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对业主发包行为的监管。大家知道,业主发包行为不规范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问题。如何加强监管,规范业主的发包行为,我认为,首先要通过政策或舆论引导业主在工程发包时,尽可能采取工程总承包的方式进衍发包,尤其是大型公共建设工程项目要倡导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第二,加大对业主将工程施工分成若干标段肢解发包的查处力度。《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对肢解发包行为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得很不好,已成为顽疾,我们应该想办法改变。第三.加强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商的查处。业主凭借其强势地位,强行对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生产商进行指定,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总包方的权利,也不利于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必须予以禁止和查处。第四,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政府投资工程超概算资金落实难度大,极易引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

  (四)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结合行业实际,不断深化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简政放权,逐步淡化行政审批。对现有的审批,要构建“审批标准科学、审批内容透明、审批过程廉洁、批后监管到位”的资质资格管理机制。当前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首先要在资质标准类别设定方面做减法,对于市场能自主选择的,取消资质类别设置;对业务范围相近的资质进行合并。其次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指标,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简化考核内容,真正做到管得好、簪得住。目前,我们正在研究修订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资质标准,今年3月份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希望各地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共同做好此次标准修订工作。

  二是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200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就包括我部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和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认定的审批权下放。部里将尽快修订出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部门规章及配套政策,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顺利实施。在审查工作方面,我部已经将大部分建设工程企业的延续审查工作下放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提高了审批效率。下一步,部里将探索建立权责明晰的分级审查机制,将综合指标和非注册人员指标的审查委托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同时强化层级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地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的地方,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暂停审查权限等处理措施。

  三是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当前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是审批时间过长,这主要是由于审批环节多、审批手段落后造成的。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江苏、上海、湖北、四川、广东等地区全部或部分实现了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方便了企业。我部组织开发7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并在13个省市开展了试点,今年将在全国推开。为了使行政审批阳光透明,我们在部网站上设立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对企业申报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得到了企业和地方的欢迎。我部还将加快其他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开发,逐步实现全部企业资质的网上申报审批。各地也要不断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将审批的流程、审批时限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意识,接受社会监督,增加群众满意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关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多年来,部里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启用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与全国31个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链接。各地也积极推进,大部分地方建立了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些地方还建立了建筑市场行为诚信评价体系,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但还有不少问题,如基础数据不健全、信息不共享、公开力度不够、评价体系未形成,等等。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快企业、人员、项目三大数据库的建设。数据库建设是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的基础和关键。在数据库建设方面,部里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建立中央企业数据库和注册人员数据库,搭建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同时指导督伲各地数据库建设。各地要在全国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地基础数据库,重点是加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通过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动态记录各方主体的市场与现场行为信息,健全企业、人员诚信信息,保证基础数据的鲜活。目前,有15个省市已基本建立了工程项目数据库,但在信息采集、动态更新、信息共享、信息评价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到位。

  二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大部分地方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数据没有实现互联共享,信息孤岛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信息的不互联共享,一方面不能形成管理和监管的合力:另一方面给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钻空子”机会。所以我希望,在这方面大家要共同努力,最终形成“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目标。不论是招标、质量、安全、合同履约信息,还是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的信息,都在一个库中,监督管理都在一张网、一条线上,各方形成合力。

  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方面要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激励,另一方面要建立对失信企业的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市场退出等惩戒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执法惩戒力度,真正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如北京在资质管理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江苏、重庆等地在工程招标中引入信用评分,天津、四川等省市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管理,都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后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方法,逐步实现信用评价的市场化运作。

  (六)关于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问题

  建筑劳务队伍是建筑业的基础力量,劳务人员技能水平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水平,劳务成本的高低影响着项目的效益,劳务队伍组织化程度影响着项目的管理水平。近年来,由于技术工人的严重匮乏,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企业利润越来越低,而且这种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何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从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来讲,重点就是搞好顶层设计,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元化建筑用工体系。建筑业实施两层分离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队伍剥离了出来,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何提高劳务人员组织化程度、提高工人的素质和技能、提升劳务企业的管理水平、保障工人应有的权益,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应对劳动力紧缺、招聘技术工人难的问题,已着手培育自已稳定的工人队伍。如江苏许多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劳务队伍。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健全市场准入、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

  二是健全劳务人员培训与技能鉴定机制,促进劳务人员素质提高。在人员培训方面,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落实企业责任。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劳务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基地、师傅带徒弟、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劳务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其次要推进劳务基地建设。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扶持优惠政策,争取财政资金和各类培训经费,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原则,加强建筑劳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建筑劳务人员组织化输出。第三,要健全技能鉴定机制。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鼓励大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鉴定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

  三是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企业责任。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主要有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居住生活条件、子女上学等方面。在工资支付方面,通过多年清欠,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机制。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劳务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统筹机制,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在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方面,一些地方开展了积极探索,如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农民工公寓建设标准》,还有相当多的大企业建立了工地食堂。

  四是提高劳务队伍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一些地方实践证明,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有利于提高劳务队伍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目前北京、天津、广东3个省市已全面实施了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青岛、杭州、邢台等58个城市实施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我认为,实名制管理重点要从两个方面来推进,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在施工现场配备合格的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等情况。另一方面,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确定统一的劳务人员身份识别方式,实现不同地区人员信息的互联互通,真正做到对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目前部里正在研究制定《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各地也要学习已推行实名制管理地区的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实名制工作。同时,我们还要研究探索其他方式,提升劳务队伍和人员的组织化程度。

  (七)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问题

  目前,新一轮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正在全国兴起。沈阳、合肥、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中外实践证明,建筑产业现代化可有效提升建筑品质和建设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是建筑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部里已经明确把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各地也要行动起来。我认为,今后一段时间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一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在起步阶段成本稍高,不可能单纯依靠市场推动,迫切需要政府来引导推进;沈阳、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印发了相关的指导意见,出台了扶持政策,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税费激励,如减免相应的税收和费用、按照面积给予财政补贴等。二是提供市场,要求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保障房、学校等工程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而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比例等。这些做法各地可以相互学习借鉴。部里也正在研究起草发展纲要和指导意见,提出未来一段时期内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对全国起到指导作用。

  二是加强技术研发推广与标准制定。目前,国内不少企业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形成了种类众多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有预制钢筋混凝土的,也有钢结构的。但如果体系过多,构件种类、连接方式各不相同,就难以实现设计和构件生产社会化,阻碍规模化生产应用。所以各地要总结形成先进成熟、安全可靠、适应地方特点的技术体系,但种类决不能多。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通用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构件和施工安装方法标准化。同时,及时将成熟先进技术纳入地方标准并在部里备案,编制相关定额和工程量清单,为工程投资、建造和结算提供技术依据。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第一,加快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鼓励采取总承包形式开发建设。要注重产业基地楚设,培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第二,发挥设计的先导作用。要综合考虑结构技术体系、部品构件标准化和系统集成等因素,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设计能力。第三,开展工程试点示范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挑选部分技术成熟、管理先进、质量安全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通过试点、示范,引导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

  四是研究并出台配套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施工图审查、构件生产质量与现场安装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沿用现有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因此,各地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方式。部里也将在吸收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和方法,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保障。

  (八)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问题

  工程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工程质量安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3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事故总量较大;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等影响结构安全的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质量缺陷仍比较普遍,多年不见的屋面和卫生间渗漏问题在一些项目又重新出现。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社会土造成消极的影响。这都说明,我们需要更加努力,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我国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上。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须要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管理,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首先要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建立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全过程质量负责制度。进一步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研究建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和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其次要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在项目上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山东省持续多年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第三要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化考评制度,把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以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作为企业安全许可延期审查重点。第四,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企业和人员的质量安全信息,引导市场“择优弃劣”,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目前部里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议书,待批复后将全面启动建设。希望各地届时积极配合,并加强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改革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式。我们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式。第一,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突击、企业没有准备的检查方式。通过检查,真实了解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切实有效督促企业和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第二,完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查处,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第三,要加强市场现场联动,将市场现场两场中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业绩不良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从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大建筑市场清出力度。第四,依靠技术进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不断完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BIM等技术研发力度,强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大力推广节能减排、减隔震技术和以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为代表的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突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一要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强化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真正把民生工程建成放心工程。二要突出抓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完善保障合理工期造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榕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三要下大力气整顿规范质量检测市场,进一步完善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四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借鉴福建等地做法,积极探索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使用、拆除、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扭转当前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较大事故多发的状况。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性质、定位和职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能被削弱而是要不断加强。目前部分地区出现了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因发生事故而被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各地要加强尽职免责研究,调动和保护监管人员积极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地要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上面提到的八个主要问题外,还有“营改增”、工程监理制度深化改革、项目管理模式创新、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管理等若干方面。建筑业改革涉及到生产方式的调整、监管方式的完善,牵涉到政府、企业、个人等方方面面,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很多、任务很重。各地要加强组级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部里发文确定了一批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地区.希望这些地区大胆创新,积极认真开展试点,既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也归纳总结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努力为下一阶段面向全国推广打下良好基础。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们绘就了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全行业对改革发展有着热烈的期盼,大家对改革发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相信,只要我们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远近结合、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往前推进,通过三五年的共同努力,建筑业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国的工程质量安全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