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及注销服务指南


【服务事项】: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及注销办理

【服务对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申请条件】:具备建筑起重机械经营资格,备齐相关资料。

【所需材料】: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14年之后生产的设备无此项)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5、使用超8年的设备,除提供(1-5)条资料外,产权单位还必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鉴定合格报告

注: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工作流程】:

1、产权单位先在“四川省建设厅官网“中的“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中申报备案。然后到执法监察科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备案相关纸质材料

2、执法监察科在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后,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网上办理审核通过程序,并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3、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在网上申报注销,并持建筑备案证明及注销申请到执法监察科办理备案注销手续。执法监察科收回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并在网上办理设备注销程序

4、原产权单位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现产权单位应当按照以上办法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工作时限】:

1、自申请人提交完整所需材料,审查受理后即办

2、无收费

【法律政策】: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4、《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川建发[2008]88号)

【申请地点】:绵阳市城建监察支队执法监察科

【政策咨询地点】:绵阳市沈家坝街22号绵阳市城建监察支队执法监察科;联系电话0816-2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