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服务事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服务对象】:有拟建工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申请条件】:

1、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五方责任主体会,签署《授权书》、《承诺书》;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视频服务商”签订《绵阳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前端工地子系统平台服务协议》;

3、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项目金”

4、办理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

【所需材料】:

1、工程概况;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法定表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3、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4、“施工组织计划”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施工措施方案》;

5、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2、《绵阳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前端工地子系统平台服务协议》;3、安全风险抵押金“项目金”存储确定书)

【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将《关于办理绵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申请》及其资料报送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接件,由其转交市城监支队执法监察科。

2、执法监察科将初审合格后的《申请》及其资料交分管大队进行复审。

3、分管大队《申请》及其资料复审合格后,与支队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前现场条件踏勘。

4、执法监察科对《申请》及其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并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5、建设单位凭《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可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作时限】:

1.自申请人提交完整所需材料,审查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

2.无收费。

【法律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5、《关于实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绵建局发【2015】14号)

6、《关于建筑工地实施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绵建局发【2014】15号)

【申请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

【政策咨询地点】:绵阳市沈家坝街22号绵阳市城建监察支队执法监察科;联系电话0816-2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