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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期

——市住建局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文件精神,从9月4日开始,市住建局2017年度第二次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进入集中检查、抽查阶段,4个检查小组使用4台车共28人,对市本级项目进行拉网式交叉检查,对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仙海区、科创园区项目进行抽查。本次检查聘请了12名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专家,同时邀请各县市区(园区)安全监督人员13人参与检查。各检查组对企业是否落实国务院、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各类脚手架、卸料平台、基坑、边坡)文书资料及现场安全状况,安全教育和安全带材质及使用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治理情况,施工现场防汛和消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检查人员认真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意见,即严格检查又热情服务。

    截止9月8日,已检查项目61个,检查基坑23个,边坡11个,支模架27个,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33个,吊篮脚手架17个,落地式卸料平台26个,悬挑卸料平台41个,塔吊97台,施工升降机27台,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15处,目前消除145处。检查组按安全隐患等级,对项目进行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游仙星辰广场二期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项目,分别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整改排除安全隐患通知书》28份,责令项目参建单位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不合格的项目将立即予以立案查处,督促项目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从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检查组将继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的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复查,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立案查处,督促各项目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大检查取得实效。


                         (办公室  王松  供稿)

2017年9月8日